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规 格】0.1g 。
【包 装】药用复合膜;4袋/盒;6袋/盒;7袋/盒;8袋/盒;12袋/盒;14袋/盒;15袋/盒。
【单 位】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168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①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②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③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④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球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加水搅拌溶解均匀后口服。
1. 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0.2g,每日二次,疗程为1日或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3日;
2. 花斑癣: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7日;
3. 皮肤真菌病: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4. 口腔念珠菌病: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5. 真菌性角膜炎: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21日;
6. 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颗粒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 甲真菌病:
1)冲击治疗:每次0.2g,每日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0.2g,每日一次,连用三个月。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抗真菌疗效。
8.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