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规 格】20mg
【性 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包 装】口服固体要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内含干燥剂),14粒/盒,28粒/盒。
【单 位】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444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口服,不可咀嚼。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一次20mg,一日1~2次。每日晨起或早晚各一次吞服。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症状较轻患者,可用10mg或遵医嘱。2.胃食管反流病:一次20mg,一日1~2次。每日晨起或早晚各一次吞服。疗程遵医嘱。症状控制后,可用10mg或遵医嘱。3.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一次60mg,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mg~120mg。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应分两次服用。
肝功能损害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每日用量10mg-20mg.
肾功能损害 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