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2013年4月20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药品储备计划的通知》,我公司被认定 为山东省医药储备企业,生产的注射用头孢西酮钠、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2:1)、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注射用细辛脑、加替沙星胶囊、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等9个产品被列入储备计划。
山东省药品储备计划是为了加强医药储备管理,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时医药用品的有效供应,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医药储备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并委托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和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储备任务。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单位,由省经信委同省财政厅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仓储条件、企业规模及经营效益等情况择优选定。
此次公司被确立为山东省医药储备企业并有9个产品被列入计划是公司一直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强化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与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取得的成绩;是公司一直以来不懈努力,始终坚守“一流的产品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信念获得的成果;更是上级政府对公司多年来生产建设、经济效益等各方面所取得发展的高度评价与肯定;表明公司在近年来立足医药行业发展,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引进技术型人才,优化科研软硬件设施,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整体科技水平方面已位于同行业前列。
公司将充分利用这次良好的发展机遇,强化和完善企业体制和管理制度,通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更好的服务大众,造福社会,为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