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12月20日,在山东省文明办发布的《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3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通知中,罗欣药业被认定为2013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是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经过各层级严格筛查、评审选出的优秀企事业单位。
“文明”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稳固发展的重要根基,罗欣药业始终将文明创建工作视为关乎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全面动员,人人参与,以人为本,精心组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文明创建活动,有力的推进了公司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了员工队伍的文明素质和文明形象。2006年,在全体员工的一致努力下,公司被认定为“市级文明单位”,这为接下来的文明创建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公司积极发挥自己市级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并针对制药这一特殊行业制定了高于行业内标准的内控标准和企业自己的制药道德基本原则,确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提供安全、高效、经济的优质药品。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队、创先争优、“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等一系列活动,并多次组织演讲比赛、朗诵比赛,以及职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大提升了企业的文化氛围和学习氛围。另一方面,公司始终注重节能环保,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在排污处理方面投资大量资金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对所排放污水进行处理,保证所排入城市管网的污水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环境卫生方面认真做好废旧物品和垃圾回收,创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和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2013年度,公司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山东”建设,为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现在,作为2013年新增省级文明单位,我们深知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文明建设工作中,罗欣药业必定会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为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