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以C45H54N4O8计)。
【包装】抗生素玻璃瓶;1瓶/盒、5瓶/盒、10瓶/盒。
【单位】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459
本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静脉输注。剂量:按长春瑞滨计,单药治疗按体表面积一次25-30mg/m2,于每1,8天各一次,21天为一周期,2-3周期为一疗程。联合化疗剂量随化疗方案而定。
应用方法:将药物溶于50ml生理盐水,在6~10分钟内静脉输注,注射完毕后用250~500ml生理盐水冲洗静脉。必须确认注射针头在静脉内方可开始注射,药物若渗出静脉将引起局部强烈刺激反应,一旦药液外漏应立即停止注药,余药另换静脉注入。如药物不慎进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等渗液冲洗。